我校关于学籍管理“一次办好”相关制度的公示
一、涉及事项
1.公共服务事项: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历证明,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变动(主要包括休学、复学、转学、转专业、退学等)手续办理。
2.其他权利事项: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申诉。
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历证明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申诉针对个人办理,其他事项针对法人办理。
以上事项均需要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提出办事申请,市教育局通过平台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。
二、支持系统
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://jnzwfw.sd.gov.cn/
各行政相对人(含个人和法人)登录该网站,完成注册验证后,查找市教育局相关事项进行申报。
三、申办流程
1.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历证明:
本人办理: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实训楼117学籍科查询审核后,持所需材料到市教育局办理。
毕业学校统一办理:同一所学校有5人及以上同时申请办理学历证明书的,由学校指定专人携带所需资料到市教育局集中办理。
2.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变动(主要包括休学、复学、转学、转专业、退学等)手续办理:学生先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,然后由班主任带领其到实训楼117学籍科领取相关申请表,按申请表的流程分别到各部门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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